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人論。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答雲:“見敬仁所作論,便足參微言。” 劉尹每稱王長史雲:“性至通,而自然有節。”
王者之制禄爵,公侯伯子男,凡五等。诸侯之上大夫卿,下大夫,上士中士下士,凡五等。 未廢海西公時,王元琳問桓元子:“箕子、比幹,跡異心同,不審明公孰是孰非?”曰:“仁稱不異,寧為管仲。”
|紧缚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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