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安期為東海郡,小吏盜池中魚,綱紀推之。王曰:“文王之囿,與眾共之。池魚復何足惜!” 袁彥伯為吏部郎,子敬與郗嘉賓書曰:“彥伯已入,殊足頓興往之氣。故知捶撻自難為人,冀小卻,當復差耳。”
桓公見謝安石作簡文謚議,看竟,擲與坐上諸客曰:“此是安石碎金。” 王丞相輕蔡公,曰:“我與安期、千裏共遊洛水邊,何處聞有蔡充兒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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