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廢海西公時,王元琳問桓元子:“箕子、比幹,跡異心同,不審明公孰是孰非?”曰:“仁稱不異,寧為管仲。” 王戎女適裴頠,貸錢數萬。女歸,戎色不說。女遽還錢,乃釋然。
武元夏目裴、王曰:“戎尚約,楷清通。” 笏:天子以球玉;诸侯以象;大夫以鱼须文竹;士竹本,象可也。见于天子与射,无说笏,入大庙说笏,非古也。小功不说笏,当事免则说之。既搢必盥,虽有执于朝,弗有盥矣。凡有指画于君前,用笏造,受命于君前,则书于笏,笏毕用也,因饰焉。笏度二尺有六寸,其中博三寸,其杀六分而去一。
|紧缚者
GMT+8, 2025-06-18 12:11:59, Processed in 0.059016 second(s), 12 querie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