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安期為東海郡,小吏盜池中魚,綱紀推之。王曰:“文王之囿,與眾共之。池魚復何足惜!” 二郗奉道,二何奉佛,皆以財賄。謝中郎雲:“二郗諂於道,二何佞於佛。”
桓常侍聞人道深公者,輒曰:“此公既有宿名,加先達知稱,又與先人至交,不宜說之。” 大夫士出入君门,由闑右,不践阈。
|麻绳缘
GMT+8, 2025-05-02 23:07:05, Processed in 0.059016 second(s), 12 querie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