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子曰:“丧有疾,食肉饮酒,必有草木之滋焉。以为姜桂之谓也。” 王夷甫自嘆:“我與樂令談,未嘗不覺我言為煩。”
何晏註老子未畢,見王弼自說註老子旨。何意多所短,不復得作聲,但應諾諾。遂不復註,因作道德論。 王大為吏部郎,嘗作選草,臨當奏,王僧彌來,聊出示之。僧彌得便以己意改易所選者近半,王大甚以為佳,更寫即奏。
|麻绳缘
GMT+8, 2025-05-03 22:18:12, Processed in 0.059016 second(s), 12 querie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