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人論。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答雲:“見敬仁所作論,便足參微言。” 子曰:“大臣不亲,百姓不宁,则忠敬不足,而富贵已过也;大臣不治而迩臣比矣。故大臣不可不敬也,是民之表也;迩臣不可不慎也,是民之道也。君毋以小谋大,毋以远言近,毋以内图外,则大臣不怨,迩臣不疾,而远臣不蔽矣。叶公之顾命曰:‘毋以小谋败大作,毋以嬖御人疾庄后,毋以嬖御士疾庄士、大夫、卿士。’”
大夫见于国君,国君拜其辱。士见于大夫,大夫拜其辱。同国始相见,主人拜其辱。君于士,不答拜也;非其臣,则答拜之。大夫于其臣,虽贱,必答拜之。 从母之夫,舅之妻,二夫人相为服,君子未之言也。或曰同爨缌。
|紧缚者
GMT+8, 2026-03-27 3:25:23, Processed in 0.059016 second(s), 12 querie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