魏長齊雅有體量,而才學非所經。初宦當出,虞存嘲之曰:“與卿約法三章:談者死,文筆者刑,商略抵罪。”魏怡然而笑,無忤於色。 高子皋之执亲之丧也,泣血三年,未尝见齿,君子以为难。
故君子戒慎,不失色于人。国君抚式,大夫下之。大夫抚式,士下之。礼不下庶人,刑不上大夫。刑人不在君侧。 桓公入峽,絕壁天懸,騰波迅急。迺嘆曰:“既為忠臣,不得為孝子,如何?”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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