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戎為侍中,南郡太守劉肇遺筒中箋布五端,戎雖不受,厚報其書。 公之丧,诸达官之长,杖。
凡为人子之礼:冬温而夏清,昏定而晨省,在丑夷不争。 父母之丧,将祭,而昆弟死;既殡而祭。如同宫,则虽臣妾,葬而后祭。祭,主人之升降散等,执事者亦散等。虽虞附亦然。自诸侯达诸士,小祥之祭,主人之酢也哜之;众宾兄弟,则皆啐之。大祥:主人啐之,众宾兄弟皆饮之,可也。凡侍祭丧者,告宾祭荐而不食。
|紧缚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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