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女异长。男子二十,冠而字。父前,子名;君前,臣名。女子许嫁,笄而字。 陳仲弓為太丘長,有劫賊殺財主主者,捕之。未至發所,道聞民有在草不起子者,回車往治之。主簿曰:“賊大,宜先按討。”仲弓曰:“盜殺財主,何如骨肉相殘?”
世論溫太真,是過江第二流之高者。時名輩共說人物,第壹將盡之閑,溫常失色。 謝萬壽春敗後,簡文問郗超:“萬自可敗,那得乃爾失士卒情?”超曰:“伊以率任之性,欲區別智勇。”
|紧缚者
GMT+8, 2025-06-18 12:54:33, Processed in 0.059016 second(s), 12 querie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