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敬與子猷書,道“兄伯蕭索寡會,遇酒則酣暢忘反,乃自可矜”。 庾道季雲:“思理倫和,吾愧康伯;誌力強正,吾愧文度。自此以還,吾皆百之。”
曾子曰:“孝有三:大孝尊亲,其次弗辱,其下能养。”公明仪问于曾子曰:“夫子可以为孝乎?”曾子曰:“是何言与!是何言与!君子之所为孝者:先意承志,谕父母于道。参,直养者也,安能为孝乎?” 凡见人无免绖,虽朝于君,无免绖。唯公门有税齐衰。传曰:“君子不夺人之丧,亦不可夺丧也。”传曰:“罪多而刑五,丧多而服五,上附下附列也。”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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