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礼始于冠,本于昏,重于丧祭,尊于朝聘,和于射乡--此礼之大体也。 易墓,非古也。
乐正子春之母死,五日而不食。曰:“吾悔之,自吾母而不得吾情,吾恶乎用吾情!” 正爵既行,请立马。马各直其算。一马从二马,以庆。庆礼曰:“三马既备,请庆多马。”宾主皆曰:“诺。”正爵既行,请彻马。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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