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础绳艺教学第十(绳艺基础)


  袂圜以应规;曲袷如矩以应方;负绳及踝以应直;下齐如权衡以应平。故规者,行举手以为容;负绳抱方者,以直其政,方其义也。故《易》曰:坤,“六二之动,直以方”也。下齐如权衡者,以安志而平心也。五法已施,故圣人服之。故规矩取其无私,绳取其直,权衡取其平,故先王贵之。故可以为文,可以为武,可以摈相,可以治军旅,完且弗费,善衣之次也。
  漢成帝幸趙飛燕,飛燕讒班婕妤祝詛,於是考問。辭曰:“妾聞死生有命,富貴在天。脩善尚不蒙福,為邪欲以何望?若鬼神有知,不受邪佞之訴;若其無知,訴之何益?故不為也。”

基础绳艺教学第十(绳艺基础)

  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人論。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答雲:“見敬仁所作論,便足參微言。”
  丞相治楊州廨舍,按行而言曰:“我正為次道治此爾!”何少為王公所重,故屢發此嘆。

基础绳艺教学第十(绳艺基础)

|紧缚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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