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人論。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答雲:“見敬仁所作論,便足參微言。” 桓公在荊州,全欲以德被江、漢,恥以威刑肅物。令史受杖,正從朱衣上過。桓式年少,從外來,雲:“向從閣下過,見令史受杖,上捎雲根,下拂地足。”意譏不著。桓公雲:“我猶患其重。”
纳女于天子,曰备百姓;于国君,曰备酒浆;于大夫,曰备扫洒。 王戎女適裴頠,貸錢數萬。女歸,戎色不說。女遽還錢,乃釋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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