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侯泰初與廣陵陳本善。本與玄在本母前宴飲,本弟騫行還,徑入,至堂戶。泰初因起曰:“可得同,不可得而雜。” 糁:取牛羊豕之肉,三如一小切之,与稻米;稻米二肉一,合以为饵煎之。
武元夏目裴、王曰:“戎尚約,楷清通。” 世稱“庾文康為豐年玉,稚恭為荒年谷”。庾家論雲是文康稱“恭為荒年谷,庾長仁為豐年玉。”
|紧缚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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