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大為吏部郎,嘗作選草,臨當奏,王僧彌來,聊出示之。僧彌得便以己意改易所選者近半,王大甚以為佳,更寫即奏。 卞令目叔向:“朗朗如百間屋。”
謝公道豫章:“若遇七賢,必自把臂入林。” 王中郎舉許玄度為吏部郎。郗重熙曰:“相王好事,不可使阿訥在坐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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