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戎女適裴頠,貸錢數萬。女歸,戎色不說。女遽還錢,乃釋然。 鐘會撰四本論,始畢,甚欲使嵇公壹見。置懷中,既定,畏其難,懷不敢出,於戶外遙擲,便回急走。
杜弘治墓崩,哀容不稱。庾公顧謂諸客曰:“弘治至羸,不可以致哀。”又曰:“弘治哭不可哀。” 武元夏目裴、王曰:“戎尚約,楷清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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