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侯泰初與廣陵陳本善。本與玄在本母前宴飲,本弟騫行還,徑入,至堂戶。泰初因起曰:“可得同,不可得而雜。” 夫为人子者:出必告,反必面,所游必有常,所习必有业。恒言不称老。年长以倍则父事之,十年以长则兄事之,五年以长则肩随之。群居五人,则长者必异席。
饭:黍,稷,稻,粱,白黍,黄粱,稰,穛。 王中郎舉許玄度為吏部郎。郗重熙曰:“相王好事,不可使阿訥在坐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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